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违法!将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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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地方疫情防控政策。

近期,我们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试剂盒、退热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少商家哄抬物价,甚至进行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按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得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销售COVID-19抗原检测试剂盒属于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我国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及防护用品监管要求和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作为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应当向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文件。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相关信息。

另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才可以销售新型冠状病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坚决处理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为规范微信个人账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护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微信团队对于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的微信个人账号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任何形式的检测试剂和药品营销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分级处理。违反。

违规示例

部分处理的“微信帐号”示例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用户违反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组、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规定。此外,在朋友圈、微信群中帮助好友转发、推广上述产品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请用户珍惜微信帐号的使用权利,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使用规范;我们也提醒大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或退烧药,谨防。

同时,微信团队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处理违规行为,并配合主管部门维护其他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如发现此类违法或欺诈行为,应立即通过客户端或小程序腾讯卫士进行投诉,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绿色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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